柏舟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泛彼柏舟,在彼中河。髧彼两髦,实维我仪。之死矢靡它。母也天只!不谅人只!
泛彼柏舟,在彼河侧。髧彼两髦,实维我特。之死矢靡慝。母也天只!不谅人只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柏木小船轻轻荡,漂泊在那河中央。垂发齐眉的少年郎,是我心仪的对象。至死不会改变心意。母亲啊!上天啊!为什么不相信我的心?
柏木小船轻轻荡,漂泊在那河岸旁。垂发齐眉的少年郎,是我倾慕的对象。至死不会改变心中的主张。母亲啊!上天啊!为什么不相信我的心?
注释
鄘(yōng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汲县北。
泛:浮行。这里形容船在河中不停漂浮的样子。
中河:河中。
髧(dàn):头发下垂状。
两髦(máo):男子未行冠礼前,头发齐眉,分向两边状。
维:乃,是。
仪:配偶。
鉴赏
这首诗的主人公或许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少女,她心仪的对象是位年未及冠的少年郎。然而,这段情投意合的姻缘却未能获得母亲的首肯,满腔怨愤的少女立下誓言,要与母亲抗争到底,捍卫自己的爱情选择。
诗篇以柏木轻舟在河中飘荡起兴,暗喻女主人公在婚姻受阻后的彷徨心境:恰似那无根浮萍,漂泊无依。她早已心属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,那垂落额前的双髻透着青春朝气,灵动神采更令她倾心不已。这份情愫至死不渝,可母亲却横加阻挠,百般不愿应允这门亲事。母女间择偶观的激烈碰撞,让这段感情陷入重重危机。面对两难抉择,诗中少女展现出惊人的决绝:“之死矢靡它!”这般玉石俱焚的誓言,倒让母亲陷入进退维谷之境。但要让
创作背景
旧说多将这首诗与《邶风·柏舟》混为一谈,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。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,其妻守节,父母欲夺而嫁之,誓而弗许,作此诗(《毛诗序》);或认为是共伯被弑,共姜不嫁自誓,作此诗(《三家诗》)。
参考资料:完善
1、
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87-89
2、
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89-90
简析
《柏舟》是《诗经》中的一首诗。此诗写女子婚姻不得自由,向母亲倾诉她坚贞的爱情;也说姑娘爱恋一个男子,却遭到了母亲的反对。全诗二章,每章七句。诗以流动漂浮的柏舟起兴,隐含着命运的飘忽不定;又以女子自诉的手法直抒胸臆,感情充沛,凄婉动人,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。
禹杀相柳
佚名〔先秦〕
共工臣名曰相繇,九首蛇身,自环,食于九土。其所歍所尼,即为源泽,不辛乃苦,百兽莫能处。禹湮洪水,杀相繇,其血腥臭,不可生谷;其地多水,不可居也。禹湮之,三仞三沮,乃以为池,群帝是因以为台。在昆仑之北。《山海经》
齐桓下拜受胙
左丘明〔先秦〕
夏,会于葵丘,寻盟,且修好,礼也。
王使宰孔赐齐侯胙,曰:“天子有事于文武,使孔赐伯舅胙。”齐侯将下拜。孔曰:“且有后命。天子使孔曰:‘以伯舅耋老,加劳,赐一级,无下拜!”’对曰:“天威不违颜咫尺,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‘无下拜’!恐陨越于下,以遗天子羞,敢不下拜?”下,拜,登,受。
菀柳
诗经·小雅·鱼藻之什〔先秦〕
有菀者柳,不尚息焉。上帝甚蹈,无自暱焉。俾予靖之,后予极焉。
有菀者柳,不尚愒焉。上帝甚蹈,无自瘵焉。俾予靖之,后予迈焉。
有鸟高飞,亦傅于天。彼人之心,于何其臻。曷予靖之,居以凶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