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仲破厚葬
韩非〔先秦〕
齐国好厚葬,布帛尽于衣衾,材木尽于棺椁。桓公患之,以告管仲,曰:“布帛尽则无以为蔽,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,而人厚葬之不休,禁之奈何?”管仲对曰:“夫凡人之有为也,非名之则利之也。”于是乃下令曰:“棺椁过度者戮其尸,罪夫当丧者。”夫戮死无名,罪当丧者无利,人何故为之也?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齐国的人喜好豪华的葬礼,产的布匹都被用来做寿衣上,而木材也都耗在了做棺材上。齐桓公对这样的风气很担心,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管仲,说:“布匹用尽了我们就没有衣服穿,木材耗尽了就没有用来制作防御器材的材料,而豪华葬礼的风气不能停息,如何禁止这种风气?”管仲回答说:“但凡人们要做什么事,不是为了名誉就是为了有利可图。”于是齐桓公下命令说:“从今以后如果棺椁做得太过豪华,就把那人的尸体暴尸示众,并且把那些发丧的人治罪。” 斩断尸体就没有好名声,给主持丧礼的人治罪就没有好处,人们怎么还会做这种事呢?
注释
好:喜爱。
布帛:泛指织物。
简析
此文通过齐国好厚葬的社会现象,展现了管仲的智慧与治国才能。面对齐国因厚葬习俗导致的布帛、材木资源枯竭问题,桓公向管仲寻求解决之道。管仲深刻洞察到人们行事往往出于名利之心,于是提出通过立法来遏制厚葬之风。这一措施直接击中了人们行事的名利动机,因为戮尸无名、惩罚丧事负责人无利,从而有效遏制了厚葬习俗,解决资源枯竭的问题。管仲的对策体现了其深谙人性、善于治国的才能,同时也反映出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重视法律与道德引导。
韩非
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(约公元前281年),卒于秦王政十四年(公元前233年),韩非为韩国公子(即国君之子),战国末期韩国人(今河南省新郑)。师从荀子,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、思想家,政论家和散文家,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后世称“韩子”或“韩非子”,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。 22篇诗文 700条名句
象传·乾
《易传》〔先秦〕
天行健;君子以自强不息。
潜龙勿用,阳在下也。见龙在田,德施普也。终日乾乾,反复道也。或跃在渊,进无咎也。飞龙在天,大人造也。亢龙有悔,盈不可久也。用九,天德不可为首也。
老子四章
老子〔先秦〕
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(第十一章)
企者不立,跨者不行,自见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无功,自矜者不长。其在道也,曰余食赘行,物或恶之。故有道者不处。(第二十四章)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知足者富,强行者有志。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者寿。(第三十三章)
其安易持,其未兆易谋,其脆易泮,其微易散。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;九层之台,起于累土;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是以圣人无为,故无败;无执,故无失。民之从事,常于几成而败之。慎终如始,则无败事。是以圣人欲不欲,不贵难得之货,学不学,复众人之所过。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。(第六十四章)
简兮
诗经·国风·邶风〔先秦〕
简兮简兮,方将万舞。日之方中,在前上处。
硕人俣俣,公庭万舞。有力如虎,执辔如组。
左手执龠,右手秉翟。赫如渥赭,公言锡爵。
山有榛,隰有苓。云谁之思?西方美人。彼美人兮,西方之人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