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不可失
魏文侯书〔先秦〕
魏文侯与虞人期猎。是日,饮酒乐,天雨。文侯将出,左右曰:“今日饮酒乐,天又雨,公将焉之?”文侯曰:“吾与虞人期猎,虽乐,岂可不一会期哉?”乃往,身自罢之。魏于是乎始强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魏文侯与掌管山泽的官员约定好去打猎。这天,魏文侯与文武百官开怀畅饮,天突然下起雨来。魏文侯正要去赴约,周围的官员们说:“今天您喝酒喝得高兴,天又下雨,您将要到什么地方去?”魏文侯说:“我与掌管山泽的官约好了去打猎,虽然现在很高兴,但是怎么可以不遵守约定呢?”于是魏文侯便前往,亲自取消了约定。魏国从此之后就强盛起来。——选自《魏文侯书——约不可失》
注释
魏文侯:战国时魏国国君,在诸侯中有美誉,曾任西门豹为邺守。
虞人:掌管山泽的官。
期:约定,约会。
雨:下雨。名词活用动词。
焉:哪里。
之:
理解
1、《魏文侯书》是后人编撰的以记载魏文侯生平事迹为主,兼及当时社会风情的史书。
2、一个在平时生活中始终信守诺言的人,永远会得到别人的尊重.魏文侯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与他言必行,行必果的优秀品质有关。
3、本文讲述了魏文侯不因客观因素为由守信赴约的事,它告诫世人:做人要守信用。文章虽短小精悍,但人物情状呼之欲出,“天雨”两字作环境烘托,更见人物精神。
简析
本文讲述了魏文侯不因客观因素为由守信赴约的事。他与虞人约定打猎,即使当天饮酒正乐且天降大雨,他也坚持赴约,不因私欲和天气变故而违背承诺。文侯的行为体现了古代君子的诚信之道,他以身作则,维护了与臣子的约定。这一小事彰显出其治国的大智慧,为魏国日后的强盛奠定了道德和威信的基础。此文以小见大,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。
孔丛子·答问(节选)
孔鲋〔先秦〕
陈人有武臣,谓子鲋曰:“韩子立法,其所以异夫子之论者,纷如也。予每探其意而校其事,持久历远,遏奸劝善,韩氏未必非,孔氏未必得也。若韩非者,亦当世之圣人也。”子鲋曰:“今世人有言高者必以极天为称,言下者必以深渊为名。好事而穿凿者,必言经以自辅,援圣以自贤,欲以取信于群愚而度其说也。若诸子之书,其义皆然。请略说一隅,而君子审其信否焉。”武臣曰:“诺。”子鲋曰:“乃者,赵、韩共并知氏,赵襄子之行赏,先加具臣而后有功。韩非书云‘夫子善之’,引以张本,然后难之。岂有不似哉?然实诈也。何以明其然?昔我先君以春秋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卒,至二十七年,荀瑶与韩、赵、魏伐郑,遇陈坦而还,是时夫子卒已十一年矣,而晋四卿皆在也。后悼公十四年,知氏乃亡。此先后甚远,而韩非公称之,曾无怍意。是则世多好事之徒,皆非之罪也。故吾以是默口于小道、塞耳于诸子久矣。而子立尺表以度天,直寸指以测渊,矇大道而不悟,信诬说以疑圣,殆非所望也。”
臧僖伯谏观鱼
左丘明〔先秦〕
春,公将如棠观鱼者。臧僖伯谏曰: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。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故讲事以度轨量,谓之‘轨’;取材以章物采,谓之‘物’。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乱政亟行,所以败也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。昭文章,明贵贱,辨等列,顺少长,习威仪也。鸟兽之肉不登于俎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于器,则君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泽之实,器用之资,皂隶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”
公曰:“吾将略地焉。”遂往,陈鱼而观之。僖伯称疾不从。
书曰:“公矢鱼于棠。”非礼也,且言远地也。
巫山神女
佚名〔先秦〕
姑媱之山,帝女死焉,其名曰女尸,化为草,其叶胥成,其华黄,其实如菟丘,服之媚于人。《山海经》
昔者先王尝游高唐,怠而昼寝,梦见一妇人曰:‘妾,巫山之女也。为高唐之客。闻君游高唐,愿荐枕席。’王因幸之。去而辞曰:‘妾在巫山之阳,高丘之阻,旦为朝云,暮为行雨。朝朝辞暮,阳台之下。’旦朝视之,如言。故为立庙,号曰朝云。《高唐赋》
郭景纯云:丹山在丹阳,属巴。”丹山西即巫山者也。又帝女居焉。宋玉所谓:“天帝之季女,名曰瑶姬,未行而亡,封于巫山之阳。精魂为草,寔为灵芝。”所谓“‘巫山之女,高丘之阻。《水经注》